ARTICLE DETAIL

资讯详情

深耕网站建设与运营推广的一线实战洞察。

从专利法第75条说起:为什么你买的开发板、二手设备,转手卖不构成专利侵权

从专利法第75条说起:为什么你买的开发板、二手设备,转手卖不构成专利侵权 做硬件的同学大概率遇到过这个问题手里一批正品开发板/仪器/传感器项目结束了想二手出掉或者公司淘汰的设备想转卖给同行心里总打鼓——这玩意儿里面带了一堆专利我这么转手会不会被原厂告先说结论只要是正品、货源链清晰后续的使用和转卖原则上不构成专利侵权。这条规则在专利法里叫权利用尽今天从开发者视角拆一下。1. 法条与技术人视角的翻译《专利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翻译成技术人话专利保护的是制造这件事。产品一旦从原厂或授权渠道合法流出这件具体产品之后的所有流转环节——你装到自己设备里用、你把它二手卖掉、你从海外买了同款进口回来——专利权人都管不着。他能管的只有一件事谁未经许可生产了新的。2. 哪些场景是安全的买的正品开发板项目结束闲鱼转卖安全用尽规则覆盖销售行为。买的正品传感器模组集成到自己产品里出货安全这是使用。从海外买的同款芯片/模块平行进口回来安全法条明确写了进口。设备坏了买原厂备件更换继续服役安全属于维修。3. 哪些场景会踩线把买来的正品设备拆解照着结构反向工程自己开模生产同类产品这是制造用尽不覆盖直接侵权。翻新旧设备时更换了全部核心专利部件等于造出一台新机器司法上倾向认定为重新制造。货源来路不明——不是从原厂/授权经销商流出的本身就是仿冒品不管转几手都不适用用尽。租赁合同/所有权保留安排下你其实没买下这件产品用尽没触发。4. 开源与商用的边界跟这条不是一回事顺便提一句容易混淆的点软件开源协议GPL/MIT/Apache的约束是版权和许可证义务跟专利法第75条的权利用尽是两套体系。硬件上的专利用尽管的是实体产品的流转代码层面你用了开源组件该遵守的许可证义务还是要遵守别拿权利用尽去挡开源合规问题。5. 给硬件团队的实操清单采购留好发票、合同、授权链条证明这是用尽抗辩的核心证据。二手出货前自查卖的是原物还是翻新再造物。反向工程要做产品设计走专利 FTO自由实施分析别自己抄完了还指望用尽兜底。收到律师函先别急着赔先核两件事对方专利是否有效、自己卖的产品是否来自合法首次销售。
返回列表